高适诗高适:邓龙唐诗赏析
这首诗是在天宝十二年(753)。高适离开长安,前往凉州(今甘肃武威),也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在河西的地方就职。他觉得自己已经爬上了龙山。此时,高适已经49岁。龙山,位于陕西省陇县西北,是当时去西北的必经之地。《周琴之书》载:龙山东西一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千五百里。这是很长远的眼光,但是山东人被提拔到这个地方,想想都难过。
这首诗的前四句用长河的流水衬托出诗人的单身之旅。
旅行者是自称为诗人的人。诗人登上龙山山顶,想起了乐府民歌《龙头宋词》:龙头流水,顺山而下。以为我是一个人,来到了空旷的田野。诗人此刻的心情和他歌词里说的是那么的相似。《龙芬流水》不仅写实,而且烘托了作者独自远行的孤独悲凉的心情。据《三季芹》:龙山山顶有泉,清水四注。正如那首民歌所说,水在龙头里流动,呜咽着。
再看秦川,肝肠寸断。诗的第三和第四句,用真的方法与前两句紧密相连:流水不息,行人不清。一望无际的流水,比喻人的旅途无穷无尽。对于诗的前四句,明代的唐汝勋评论说:“龙头之首,是流水行人不绝,覆以赋。”(唐诗解读)
在诗的最后四句中,诗人表达了建功立业的志向。只有一条命是浅的,也就是说一条只是一个卑微的官。也就是人生排位,人生就是最低官。
这里指的是诗人曹的左传入饶慰兵和崇汉的官职秘书。
其实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官,仅次于法官。诗人说浅薄的才能可以过一生,只是一句谦虚的话。孤剑在千里之外,这意味着独自一人带着剑去李倩,这意味着成为一个慷慨的侠客。《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水,信战剑。合适就是走走走。最后两句不想念家乡吗?从不觉得亲密,指出诗人远行的原因。
并不是诗人思念家乡。他离开家乡的原因是为了报答知己的恩情。此人原是河南封丘县令之类的小官,这次是我河西使葛推荐的。蜀汉重文重义,这对当时的文人是相当有利的。高适也是一个非常重视友情的人,他非常感谢葛的推荐。那时候做官是天下风俗,考试除外。如果没有人推荐他,他永远也当不了官。所以高适说自己一直是知己。
感知己只是表面的一面,深层的原因是高适想借此机会推荐他,参军,大显身手,实现建功报国的抱负。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爱国主义,奠定了诗后半段的高基调。
正如沈德潜所评论的:感知忘记了家,文字简洁而有意义。
这首诗最大的特点就是用简洁的诗句表达尽可能丰富的思想。既有思乡之情,又有戍边豪情。既有回报知己的勇气,又有为国出力的志向。其思想感情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从全诗的情感流向来看,是先抑后扬,最后全诗以昂扬的基调结束,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感觉。胡应麟对高适五言诗的评论,博大精深,从他的诗中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