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
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结合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审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社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评选范围前50%;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已通过2021—2022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未受过警告、处分等。
四、时间安排
9月22日—10月6日,各二级院组织符合学生申请、开展评审和公开答辩会并将拟获得者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10月7日—10月14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二级院所报送材料,并将最后获得名单公示。
10月15日-10月17日,学生工作部(处)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五、申请、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的学生向二级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到辅导员处审核;
2.二级院评议选荐和审查公示。各二级院要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等,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初步名单,开展二级院公开答辩竞选流程,评选结果院内公示三天。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评议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二级院上报拟获奖学生材料严格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在院内进行公示五天。公示时间截止后无异议,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4.学生工作部(处)向省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5.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复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内容包括二级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领导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员、名额分配原则、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加盖二级院公章)。
3.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系统模板(附件2电子版)。
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内容包括二级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二级院公章)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模板(附件5,电子版)
七、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6。
八、其他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二级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各二级院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日程安排组织学生认真、及时地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不得延误和超评、少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完成这次评选工作。
附件: 1.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系统模板
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模板
6.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7.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3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附件7: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5: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模板附件4: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录入系统模板附件1: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