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十条规定,备案网站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为避免因域名交易导致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我司不再允许发布以已有备案为卖点的域名交易信息,包括不限于域名交易一口价域名、竞价域名、打包交易、过期甩卖等域名交易行为。
如已备案域名因不再使用等因素需要进行交易:需联系备案服务接入商注销该域名备案后再进行交易。
已发生交易的已备案域名,卖家需督促买家进行备案信息的变更操作,从而避免因备案信息不真实导致网站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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